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GXZC2020-G3-005565-GXHJ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智慧投注站信息化、營銷培訓宣傳服務
首次公告日期:2020年12月24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項:□采購公告 ?采購文件 □采購結果
更正內容:
1、原采購文件P35-36、41-42:“(1)符合《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》(財庫〔2011〕181 號)規定條件(以投標文件提供的符合規定的有關證明材料為準)且按該辦法中規定的格式提供了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的小型和微型企業,對其投標價給予 10%的扣除,扣除后的價格為評標價,即評標價=投標價×(1-10%);除上述情況外,評標價=投標價。按《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4〕68 號)認定為監獄企業的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監獄企業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。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,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。按《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7〕141 號)認定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。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,應當提供該通知規定的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,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中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,隨中標結果公告其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,接受社會監督。”,更改為“(1)符合《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》(財庫〔2020〕46號)且按該辦法中規定的格式提供了《中小企業聲明函》的小型和微型企業,對其投標價給予10%的扣除,扣除后的價格為評標價,即評標價=投標價×(1-10%);除上述情況外,評標價=投標價。按《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4〕68 號)認定為監獄企業的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監獄企業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。監獄企業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,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。按《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7〕141 號)認定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,在政府采購活動中,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。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,應當提供該通知規定的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,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。中標人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,隨中標結果公告其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》,接受社會監督。”;
2、原采購文件P87:“中小企業聲明函(格式)”內容,更改為“(詳見附件1)”。
更正日期:2021年3月19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宜
請按更改后的內容執行,其余部分不變。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廣西福利彩票發行中心
地 址:南寧市葛村路23號
聯系方式:韋朝,0771-5878381-2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(如有)
名 稱:廣西恒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南寧市青秀區云景路69號南寧市軌道交通運營控制中心B樓14層
聯系方式:樊琳,18607712797
3.項目聯系方式
項目聯系人:樊琳
電 話:18607712797
五、附件
1.附件1
附件1
中小企業聲明函(格式)
說明:
1、本聲明函主要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填寫,非中小企業無需填寫。
2、小型、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,視同為中型企業。
3、投標人按《財政部、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〔2014〕68號)認定為監獄企業,且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)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的,視同小型、微型企業。
本公司鄭重聲明,根據《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》(財庫[2020]46號)的規定,本公司參加(單位名稱)的(項目名稱)采購活動,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型企業承接,相關企業的具體情況如下:
1. (標的名稱),屬于 (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)行業;制造商為(企業名稱),從業人員 人,營業收入為 萬元,資產總額為 萬元,屬于(中型企業、小型企業、微型企業);
2. (標的名稱),屬于 (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)行業;制造商為(企業名稱),從業人員 人,營業收入為 萬元,資產總額為 萬元,屬于(中型企業、小型企業、微型企業);
......
以上企業,不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,不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的情形,也不存在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。
本企業對上述聲明內容的真實性負責。如有虛假,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。
投標人名稱(公章):
日 期: 年 月 日
備注:享受政府采購支持政策的中小企業(含中型、小型、微型企業,下同)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(一)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;
(二)提供本企業制造的貨物、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,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業制造的貨物。本項所稱貨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業注冊商標的貨物。
中小企業劃分標準,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、營業收入、資產總額等指標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。
小型、微型企業提供中型企業制造的貨物的,視同為中型企業。